淘宝特价版为了规范食品行业商家,营造一个健康的购物环境,特意发布了《淘宝特价版食品行业管理规范》,下面是具体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以下类目发布商品的淘宝特价版卖家:
一级类目:零食/坚果/特产、粮油调味/速食/干货/烘焙、茶、咖啡/冲饮/麦片、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酒类、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传统滋补营养品;
二级类目: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孕产妇奶粉、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月子营养、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孕产妇营养品。
第二条 【准入及清退】
(一)资质要求:经营食品类目的商家须持有商家商品资质方可准入,不符合准入要求商品立即清退,要求如下:
2.1 预包装/散装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住所在自贸区内的卖家,可提供上述资质或提供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的营业执照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如: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通知书等);
2.2 小作坊制售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与《小作坊登记证》;
2.3 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须提供《营业执照》,并持有《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4 特许养殖类商品:
2.4.1 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生肉/肉制品>> 特许养殖肉类”类目下的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与《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2.4.2 发布在“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海鲜/水产品/制品>> 特许养殖水产”类目下的商品,须提供《营业执照》与《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2.5 保健食品:须提供《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指标要求:该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阿里平台账户未被阿里平台因食品资质造假处以查封账户的处罚。
第三条【商品发布要求】
(一)商品的描述信息在商品类页面各区块中(如商品标题、图片、属性区域、详情描述等)保证要素一致性,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码、厂名、厂址、厂家联系方式、配料表、贮存条件、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品牌名称、包装方式、产地等信息;
(二)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卖家须在商品发布时如实勾选对应选项,并在商品详情页或通过其他方式明示食品的保质期和过期时间;保质期大于等于30天的商品,当其剩余保质期小于10天的,不得发布(区域零售食品等特定商品除外)。食品临近保质期的界定,参考浙食药监规〔2014〕14号: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
2.1 保质期在两年(含)及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90天;
2.2 保质期在一年(含)以上不足两年的,临近保质期为45天;
2.3 保质期在半年(含)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2.4 保质期在90天(含)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2.5 保质期在30天(含)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2.6 保质期在10天(含)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2.7 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三)预包装商品发布时上传的宝贝图片须包含食品标签的实物图,图中能清晰展示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贮存条件、营养成份表、产品标准代码等信息;
(四)商品发布时须正确、完整填写“产地、包装方式”等属性,并如实填写相关资质证号,按提示上传相应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标签、中文背标等实拍图:
4.1 预包装食品:须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即QS/SC号),并上传食品标签图;
4.2 食用农产品:须符合农产品定义及目录;
4.3 食品添加剂:须填写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编号(即XK/SC号);
4.4 婴幼儿配方乳粉:须填写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号;
4.5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须填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号。
4.6 保健食品:商品标题须包含品牌名、商品名称、规格属性;须填写健字号和品牌信息,健字号须在有效期内;
(五)须如实描述商品的实际功效,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治病预防、治疗等功效描述,不得真人展示效果,所描述内容须与国家批准的实物外包装说明信息内容一致:
5.1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保健作用;
5.2 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5.3 特许养殖类商品,不得出现“野生”、“野外”、“非家养”等误导性用词。
5.4 保健食品:商品描述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应当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任意改变;商品描述须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临近保质期的,须在商品详情页或通过其他方式明示保质期和过期时间。
(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保健食品需公示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持有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还应当公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并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第四条【行为要求】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卖家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召回,并下架或删除淘宝特价版相关商品。对于应召回的商品,卖家怠于召回的,淘宝特价版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公示警告、屏蔽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监管商品、限制商品发布、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
(二)卖家应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责任;
(三)卖家出售以下任一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为买家退款,若买家要求赔偿,应再向买家支付相当于商品实际成交金额10倍的赔偿金(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1.出售过期食品或商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晚于该商品的实际生产日期;
2.其他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四)淘宝特价版发现卖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根据投诉举报卖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淘宝特价版可责令卖家停止违法行为并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卖家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淘宝特价版可停止向卖家提供服务。
第五条【违规处理措施】
根据《淘宝特价版市场管理规范》,淘宝特价版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商品发布、限制创建店铺、删除店铺、提升店铺保证金额度、罚扣店铺保证金、延长交易账期、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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